开展城区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渣土车道路安全通行管理,创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xxx“美丽县城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工作要求,决定开展XXX城区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渣土车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成立依法集中整治渣土车行动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单位:XXXXX
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联系人由综合执法局XXX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和与各成员单位的对口衔接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部门联动、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宣传教育、集中整治”的原则,通过开展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渣土车管理,落实渣土运输企业及个人、建筑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渣土运输企业及个人和渣土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减少渣土车超载、超速、带来的安全隐患和泼洒污染路面、大气扬尘的污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环境安全和全力加强渣土安全运输和污染治理,使管辖范围内渣土运输车辆安全、污染道路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三、整治重点
(一)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渣土、建筑材料运输的车辆、车主、运输企业、施工单位。
(二)未办理或携带《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未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随意倾倒、泼洒、扬尘、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及个人。
(三)使用报废、改装车辆参与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限行规定、超速超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黄标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抛洒遗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未安装GPS和视频监控,并随意关闭设备。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2019年3月27日起县综合执法局协调执法人员5人、执法车1辆,交警大队协调执法人员4人、执法车1辆,运政管理所协调执法人员3人,住建局协调执法人员2人负责县城区内渣土车及其它运输车辆的核准、监管,制定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规范管理标准,严把渣土、建筑材料运输公司、车辆准入条件。车辆必须手续完备、车况良好、年检审核合格、车辆已加装卫星定位系统且达到全密闭运输要求。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渣土车要积极纳入规范管理,实现实时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的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车辆带泥上路、私拉乱运、沿途抛撒污染路面、随意倾倒、泼洒、扬尘、故意关闭掐断GPS、不按路线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等行为。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与施工方、驾驶员签订双向责任状,达到无死角的监控和管理,并实现常态化。
(二)联合执法。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综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渣土、建筑材料车辆”要一次通报整改,两次依法处罚,三次拉入“黑名单”取消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资格,落实“双方惩处”,依法顶格处罚;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通报情况,抄告违法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格处罚。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违反渣土、建筑材料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交警、综合执法局、运政、住建局四部门要分别按照《交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三方进行惩处。对使用报废、拼装车辆参与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限行规定、无牌无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抛洒遗漏、带泥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大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严惩;对发生亡人事故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经调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由交警大队依法追究驾驶人、运输企业和施工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后台监控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规定的,依法追究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及个人的主体责任,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资格。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强化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广泛开展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动态,加强警示教育,曝光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驾驶人被降级、驾驶人或企业管理人被追责的案例,争取广大群众对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治的良好氛围。建立举报制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社会监督,举报电话:XXXXX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扬尘严重,严重影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影响着我县城市交通环境及文明形象,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黑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重点,明确职责,主动出击,打出成效。同时,要建立联合执法、源头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治理成果。
(二)严格规范执法。整治行动中,要坚持严格规范、文明理性执法,加强部门协作,注重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的统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坚决杜绝因执法不规范、方法不当引发群体事件和媒体炒作。对防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