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智慧化工地建设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施工工地智慧化程度,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根据市控尘工作要求,结合智慧化城市建设需要,为推进施工工地智慧化建设,我办制定了《中牟县2021年智慧化工地建设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管建并举、以建为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理念,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减少现场的巡查检查,全面加强各类工地、渣土运输、建筑垃圾消纳场(弃土场)、道路保洁、已建成楼院、裸露黄土、物料堆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物料运输等扬尘污染治理,遏制扬尘污染,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中牟县2021年智慧化工地建设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单纪谦 县控尘办常务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万锋 县控尘办副主任
副 组 长:彭彦辉 住建局控尘办主任
成 员:高 尚 住建局控尘办副主任
陆 明 住建局控尘办副主任
闫 雨 住建局控尘办副主任
冉凤楠 控尘办综合组代组长
张月航 控尘办督导一组代组长
鲁永涛 控尘办督导二组代组长
蔡壮壮 控尘办督导三组代组长
李易峰 控尘办督导四组代组长
张 衡 控尘办督导五组代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办公地点设在房产大厦1822房间,彭彦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及完成标准
符合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及智慧化建设要求的扬尘污染源,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一)智慧化建设
6月25日前,符合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全部完成智慧化建设前端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并实时传输数据;6月1日后注册“控尘系统”的新建项目,于注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完成标准:通过“控尘系统”完成项目智慧化建设方案上报和审核;通过区县(市)控尘办现场验收;视频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全数实时上传到“控尘系统”;完成日期为数据全数上传到“控尘系统”当日。
(二)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
9月25日前,凡符合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要求又达不到智慧化建设要求的污染源,全部完成监控监测前端设备安装和联网,已有的前端设备须完成数据联网;9月1日后注册“控尘系统”的,于注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完成标准:通过区县(市)控尘办现场验收;在线监控监测数据全数实时上传到“控尘系统”;完成日期为数据全数上传到“控尘系统”当日。
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暂不具备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条件或智慧化建设条件的污染源,通过“控尘系统”系统报备,在开工、复工、复产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
四、工作职责
(一)县控尘办
负责全县范围内污染源智慧化建设的总体筹划和组织实施;督促全县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推动工作落地实施;负责项目信息审核;负责智慧化建设现场验收;负责辖区内施工工地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和智慧化建设的检查和督促,对不能按期完成、拒不配合的施工工地,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控尘办全体人员不得推销、介绍相关产品、业务,不得趁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各乡(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
负责所辖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和智慧化建设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本辖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智慧化建设等信息化建设筛查,指导各责任主体对污染源信息进行更正、补全,督促其对掉线、损坏设备进行修复;组织对遗漏注册污染源进行补注册。
(三)扬尘污染源责任主体
负责本项目智慧化建设,编制智慧化建设方案,通过“控尘系统”按程序报批后,完成智慧化建设;已完成建设的施工工地,指定专人负责设备运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实时在线。不满足智慧化建设要求的项目,按要求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监测设备并联网,对已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实时在线。
(四)第三方服务商
根据市控尘办《关于施工工地智慧化建设第三方服务商评选结果的通知》(郑控尘办〔2021〕34号)要求,按照落实智慧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流程及标准要求,为工地提供良好的设备安装、联网和售后服务及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设备完好、实时在线。
五、智慧化工地建设范围及标准
(一)建设范围
1.单体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群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期(含剩余工期,下同)在3个月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3.工程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4.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水利工程。
(二)建设标准
1.远程视频监控摄像头。能够覆盖施工场区大门口、洗车机、施工作业面、场区主要环境,实现对施工场区的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能够甄别管控时段施工、黄土裸露等场景。
2.信息公示牌。实时显示施工工地综合信息,包括项目三方、施工人员、施工车辆、施工阶段、施工状态、调度信息、管控信息、现场视频监控、现场空气质量数值、扬尘污染防控二维码等。
3.车辆出入口抓拍及冲洗监测设备。抓拍设备对进出施工工地的所有车辆和冲洗车辆进行抓拍,通过对抓拍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出未冲洗车辆信息,并实现所有车辆数据的实时上报。
4.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及远程喷淋监控。监控施工工地内PM10、PM2.5和喷淋开启状态等数据变化,对数值较高的施工工地实时预警,并实现所有环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上报。
5.预拌砂浆储存罐监控。通过对砂浆罐的监控,强化施工工地日常施工管理,对违反管控进行施工和物料运输等行为进行实时预警。
6.智慧工地集成终端。实现对施工工地内相关感知设备的统一管理,并通过集成终端实现数据的上行与下发。
六、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范围及标准
(一)建设范围
1.长度500米以上且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线性道路工程。
2.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市政公用设施类工程。
3.工期在3个月以上且不满足智慧化建设要求的房屋建筑类工程。
(二)建设标准
1.远程视频监控摄像头。覆盖施工场区大门口、洗车机、施工作业面、场区主要环境,实现对施工场区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能够甄别管控时段施工、黄土裸露等场景。
2.车辆出入口抓拍设备。对进出施工工地的所有车辆进行抓拍,实现所有车辆数据的实时上报;
3.车辆冲洗监测设备。按照有关要求须安装固定车辆冲洗设备的,同时安装车辆冲洗监测设备。
4.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及远程喷淋监控。监控施工工地内PM10、PM2.5和喷淋开启状态等数据变化,对数值较高的施工工地实时预警,并实现所有环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上报。
5月10日前,全县所有在建项目,通过“控尘系统”下载本项目扬尘污染防控二维码,制作成公示牌张贴至项目大门处,规格为60cm×90cm;已完成智慧化建设的施工工地,在项目现场智能信息公示牌内展示即可。
七、奖惩措施
根据工作完成进度,对扬尘污染源及关联单位采取相应奖励或惩罚措施。
(一)信用加分
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或智慧化建设的,由县控尘办通过《郑州市施工扬尘信用评价信息审核及管理平台》对相关项目进行信用加分:
1.5月15日前完成的,加10分;
2.5月16日至6月5日之间完成的,加8分;
3.本方案所述须于1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的新注册污染源,于注册之日起10日内完成的,加5分。
(二)信用扣分
在以下时限内不能完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或智慧化建设的,依据《郑州市大气环境信用评价计分办法》(郑环攻坚〔2020〕8号)(以下简称《计分办法》),由郑州市控尘办通过《郑州市施工扬尘信用评价信息审核及管理平台》对相关项目进行信用扣分:
1.在本方案限定的固定日期前不能完成的,扣5分,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拒不整改和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计分办法》扣除相应分值。
2.须于30日内完成建设任务的新注册污染源,于注册之日起,30日内不能完成的,扣5分,同时限期整改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拒不整改和到期整改不到位的,扣除相应分值。
3.自发文之日起,剩余工期不满足建设要求的已有项目,于5月1日前通过“控尘系统”上传相应资料和承诺书,逾期未上传又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的视为未完成,扣5分,同时限期整改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拒不整改和到期整改不到位的,扣除相应分值;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工并提供相应资料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扣除相应分值。
4.已完成智慧化建设的污染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在6月25日前不能全数上传数据到“控尘系统”的,视为未完成,扣5分,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拒不整改的和到期整改不到位的,扣除相应分值。
(三)暂停或取消资格
依据《郑州市施工工地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办法》,对于在本方案限定的固定日期前不能完成的,按未落实“八个百分百”暂停其民生工程、绿牌工地资格,直至建设到位,同时按照动态管理办法采取降级措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