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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4-04-13 20:29:22
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结[本文共2663字]

出实招 重管理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

近年来,XXXXX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软环境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软环境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组织,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为更好的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促进软环境建设工作常态化,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全体股级干部为成员的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软环境建设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软环境相关会议,广泛动员,自查自纠软环境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2011年,共计召开“软环境建设整改专题会议”5次,自查存在问题12个,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23条,取得良好成效,软环境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我局将软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从队伍建设、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角度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副局长负责监管分管科室的软环境建设工作,科股长是所在科室软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层层抓管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还把软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各科室在软环境建设中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出实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为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我局出实招、下真功夫,不断强化服务措施,增强企业抵制各类风险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灵活行使“环保第一审批权”。畅通环保“绿色通道”,对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主动服务、快捷审批,对一些好项目采取边报边审边批方式,对无权审批的项目安排专人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跟踪服务,直至审批终结。2011年,我县亿元项目“大德生物有机肥开发有限公司”,从准备立项开始,我局就提早介入、落实专人、全力协调,促进项目提前审批、顺利开工,截止到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可正式投产。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透明度”,环保局实施成立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坚持集体把关,实施民主决策,减少由于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空间,公开环评公司名录,供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杜绝指定环评公司现象。2011年共计审批建设项目93个,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关系。坚持“处罚不是目的,重点在整改”的原则,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环境违法行为,首先给予批评教育,其次帮助其进行整改,最终达到遵法守法的目的。2011年8月,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天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超标排放现象,在下达停产通知的同时,局长亲自召集相关业务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废水超标的原因,经确认是由于企业新上治污设备操作不当造成的,停产一天将给企业造成数万元的经济损失,技术人员一时又找不到解决问题办法。得知此情况后,环保局污控科工作人员主动请教上级业务部门,联系设备厂家,走进车间与工人一起动手,连夜抢修,帮助企业将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认真开展大走访活动。多年来,环保局坚持开展大走访活动。局长亲自带队,全局上下参与,深入企业与企业的经营者面对面座谈,听取企业对环保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仅2011年开展走访活动4次,填写“走访登记表”500余份。2011年9月,在走访县污水处理场时了解到,企业检修后设备调试期间,污泥活性大幅降低,污水不能得到正常处理,由于企业投产时间不长,技术和经验不足,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县污水处理场是我县减排的重点工程,承担着全县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处理工作,一旦处于瘫痪状况,影响极大。针对此问题,环保局及时及时召开研论会,决定从监察大队抽调4名业务人员24小时驻场,随时观察设备运转情况,监测站对企业进行高密度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并由局领导协调从其他企业厂借用一名技术人员,现场帮助解决问题。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执法人员学习会,主要以业务知识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为主,结合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教育,使环保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制定乾安环保执法人员“八杜绝”,要求执法人员举止文明、语言礼貌、亮证执法、程序合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通过自查、互查活动,共梳理廉政风险点69个,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74条,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的认识,有效提高了环保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重管理,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为了杜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以及“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环保局不断规范内部管理体制,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权力,局机关明确仅委托两个科室(即:环境监察大队、固废科)行使环境执法权力,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行使环境执法权力或参与环境执法检查,一经发现给予科室负责人调离原岗位处理。

二是合并职能重叠机构。经过认真梳理局内各机构职能,我局原油田管理科和监察大队部门职能有重叠现象,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原油田管理科,并将其职能全部划入监察大队,从根源上杜绝“多头执法”现象发生。

三是实行“查处分离”。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处罚工作,环保局实行“查处分离”制度,局内具有环境执法权力的部门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将调查和取证资料转交局法制科,由法制科审核后报法制委员会,根据环境违法行为的情节及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定罪量刑,有效的维护了环境处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是推进制度创新。在坚持首办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的同时,制定并实施《涉企检查报告制度》,局内各部门凡是涉及到企业检查的,必须填写报告单,内容包括去企业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等,报局长批准后,办公室统一派车,严格限制到企业检查次数,未经批准擅自到企业检查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就地免职。

四、促公开,推进工作阳光运行

为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减少权力运行中腐败问题发生,2011年共计投资10万余元,购置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设施,将环保各部门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特别是阶段性工作成果、“三重一大”事项等向社会公开。推行“问需公开”,通过填写调查表格、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拉近了同群众间的距离,确保公开的内容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公开的方式便于企业和群众知晓。

2011年初,通过在“问需公开”活动中,企业和群众提出环保局征收排污费不统一、数额高。为解决此问题,环保局将辖区内排污单位年度应缴排污费金额逐户核算,利用公示栏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核定金额征收,避免了暗箱操作,杜绝自由裁量问题。为减轻排污单位缴费负担,局党委经研究决定,凡是向污水处理场排放的污水,免收排污费中污水收费项目,并将实际收费情况全部对外公布,真正做到全面、公开、适度。

在去年的“政行风测评”活动中,环保局取得了优异名次,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服务工作离上级领导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立足部门实际,努力做好执法与服务的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高度统一,不断探索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新路子,为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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