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科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认真履行科室工作职责,各项工作推进又好又快。现将全年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企业年报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年报公示工作作为全局性重要工作。一是成立了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制订了专项工作方案,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三是加大年报公示的宣传力度,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电话、上门提示等方式提醒企业年报,将2017年度新设立的企业作为宣传重点,结合今年年报新增的海关事项,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工作,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局企业年报率达90.31%。
二、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
根据《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的要求,对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进行了梳理,区分情况,分类处置。一是逐户进行实地核查,对在注册地址经营的企业督促其做好企业年报工作;二是汇总产生未在注册地址经营的企业名单,提请区国税局和地税局确认企业的纳税情况;三是根据区国税局和地税局的反馈情况,将两年未年报、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未在注册地址经营的企业纳入拟吊销企业名单,并做好名单的公告工作。2018年共计吊销各类企业269家。
三、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双随机定下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监企监〔2018〕12号)要求,做好辖区内100户企业定向抽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工商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工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商信监字[2018]226号)的部署,对省局抽取出的331家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四、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将符合列入条件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做到“应列尽列”,同时,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严格加以审查,及时受理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移出。截止至目前,2018年共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92户次,移出121户次。
五、抓好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x区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6家,特种设备1288台,在用1150台,停用138台。其中电梯在用200台,停用42台;叉车在用370台,停用21台;起重机械在用300台,停用24台;锅炉在用19台,停用5台;压力容器在用261台,停用46台;压力管道4组共4688.8米。
(一)制定并实施《2018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全年共计26家企业的检查任务。
(二)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完成《2018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际,对另外95家企业进行了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抽查,对32家企业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4份,对1家违规使用特种设备企业立案查处,罚款五万元。每周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一次网上动态巡查,提醒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报检232家次。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匹配问题专项整治、锅炉节能攻坚战、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每季度安全月等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工作。
(三)围绕重大活动保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1、抓好使用年限15年以上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
根据《xx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召集区内9家电梯使用超过15年的单位,集中学习了《xx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对具体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联系市特检院与10家企业进行了对接,已有8家企业完成了评估。评估完毕的企业正在按照评估结果对电梯进行大修或更换。
2、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105个问题及隐患进行逐个排查和跟踪督办。目前,已完成整改95项,整改率达90%,剩余10项在整改期限内,已督促企业积极进行整改。
(四)抓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
组织xxx等三家特种设备重点单位进行了应急救援演练,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使用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培训3次,累计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0家次。利用xx区微信公众号、特种设备交流群等方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在下达通知文件、提醒设备报检、解答企业疑问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六、认真抓好网格化巡查工作。
每周对网格内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并填写《入企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4320多家次,发现并排除隐患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