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1.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组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3个工作组。
2.计划安排。认真对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列出工作安排表,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将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步骤要求细化,实现了各项专题实践、组织活动安排流程化、时序可视化。
3.印制资料。购买发放党史学习教材《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籍113套565本,编印《党员应知应会知识200条》口袋书1册100本、《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200条》1册100本,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材1册100本,向全院干警、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发放,人手一册。
4.各项活动。以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为依托,组织干警到豫西革命纪念馆、库区烈士陵园等红色革命场馆参观学习,共计103人次。根据上级院部署,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同步参加党史系列讲座报告会3场,242人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观看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片2部,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千顷澄碧的时代》1场。在干警中开展“献礼建党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鼓舞激励全院干警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共收集干警主题征文76篇,通过对征文进行分类评选,选出优秀文章12篇,在一楼大厅展示。以考促学,以查促学,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四史知识测试和党史知识竞赛,并选拔优秀干警参加县党史知识竞赛。组织颁发在党50年勋章,参加鲁山县庆祝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暨七一表彰大户,我院1名干警和1个支部受到表彰。
5.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收集我为群众办实事部门清单、科级干部个人清单及各部门开展情况资料3册,200余页。包括治理辛集乡黑臭水体、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开展司法救助等活动。
二、党建工作
1.全年工作安排。年初制定《2021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1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工作安排》等工作计划,做好全年工作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2.发展党员工作。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着力发挥党组织在检察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积极推进党组织堡垒作用,不断吸收新鲜血液,积极鼓励、引导、培养机关新进干警中的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至目前已有多名干警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4名,1名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
3.县十五次党代会党代表推选工作。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初步人选、预备人选和正式人选的材料准备工作,共报送材料10余次,200余页。对候选人情况公示后,接受县委考察,组织筹办选举大会1次,选出1名代表参加县十五次党代会。
4.两优一先推荐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组织报送相关材料。
5.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印制学习资料10套50次,记录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
6.七一前重点工作。每周五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党建工作台账,七一前组织各支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在所在支部讲党课等活动,并收集相关资料。
按照规定按时收缴党费。
三、其他工作
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共统计上报表彰奖励个人18人,集体5个。
按照市院要求做好2020年度特色亮点验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汇总特色亮点工作材料,并上报市院。以特色亮点工作为依托,树立部门典型,激发全院工作创新热情。
按照县文明办要求,做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收集汇总资料100余页,共7类。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比较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2、特色亮点不够多。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党建活动流于形式,活动方式单一,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党内活动缺乏生机和活力。
3、支部领导统筹能力差,干工作随意性大。安排工作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想到什么干什么,没有调节好工学矛盾。党员干部管理落实不到位,存在好人主义现象。不能够很好的发挥党管干部的作用。对党员的管理存在不会管、不敢管、怕管不好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