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
2020 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对“七五”普法工作成果总结、验收关键之年。根据县普法办“七五”普法各年度工作要求,对“七五”普法期间所开展各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总结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检察工作有关落实要求。
二、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一是院党组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把各科室普法工作明确列入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为保证“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科室根据市院和县普法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保障各项普法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围绕“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深入推进全体干警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加强全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班子和正式干警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干警参加宪法和法律法规测试。加大对新入职干警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中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力度。
四、高度重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七五”普法以来,我院共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4次,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和完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和明确各相应科室的普法责任和任务。坚持全员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融入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环节和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六、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通过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司法活动的教育引导功能,提高公众法治观念。 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纳入普法范畴,加强典型案例和法律解读,切实增强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七、重点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基层单位。一是送法进学校,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了“法律进学校、进课堂”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院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15场(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上法治课50余课时,受教育师生达800多人次。二是送法进农村,增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识。结合扶贫攻坚行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等,采取干部联点、扶贫济困、送法下乡等有利措施,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2016年以来,我院共面向农村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设立宣传台25个,悬挂横幅17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7(场)次。三是送法进企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绿色法治企业,为重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持续深化特色主题活动。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条例的宣传普及,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的宣传。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二是突出对扫黑除恶的法治宣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当前形势下涉黑涉恶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打击举措,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村霸”“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注重对妇女维权法律知识的宣传。依托“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从如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入手,通过“讲案例、讲法律”,把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6年以来,我院共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11场,宣讲对象约450人次。
九、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互联网+检察法治宣传”行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实践,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十、不断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效能。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活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报、网、端、微、屏”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构建起检察新媒体普法宣传网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