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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关于改进文明单位创建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1-15 11:23:09
市司法局关于改进文明单位创建的调研报告[本文共2806字]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提供改进文明单位创建调研材料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调研提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广泛的走访调研,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参加文明单位创建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了完善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明确目标、夯实基础、健全制度、规范工作。一是坚持层层抓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文明创建工作事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二是工作开展有规划。每一年我局都适时召开文明创建专题会议,组织局务会认真研究,因地制宜,围绕中心工作和文明创建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将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三是全员参与。实行“一岗双责”,有效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和各部门全员参与,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通过多方位宣传、广泛教育,使每位干部职工意识到文明创建必须要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把文明行为、文明风气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营造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管理措施,树立全新队伍形象。

1、狠抓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使制度更全面更细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将“马上就办”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完善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等窗口服务、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工作时限,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三是巩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 原则,定期不定期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局机关定期组织督查组,随机对各街道司法所开展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各级系列相关会议精神,严肃政治纪律。每年我局均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责任计划,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二是充分利用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契机,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发挥廉政文化和警示教育的作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对业务用房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给每位干部、党员制作廉政教育警示桌牌,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反腐败意识。三是建章立制,加强人、财、物管理,对特殊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排查风险点,进一步增强自我防范、互相监督、依法行政的意识。

3、规范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考勤、会议、财产登记、安全工作、综治维稳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领导分工、各司法所和各职能科室工作任务,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和文明执法,加强节日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到单位办公环境整洁干净,各项工作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日常工作有条不紊。

(三)加强思想教育,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1、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这一方针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学习身边先进任务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2、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并重。坚持局主要领导带头上党课制度,努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队伍中树立文明执法、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和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重点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以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在学习要求上,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每年制订出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工作细化分解表,而且每次学习都要求记笔记,并对学习进行检查和考核。

3、注重发现模范、宣传模范和学习模范。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身边正能量”等先进人物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重点开展“树行业新风、创文明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的争先创优教育,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法律服务文明诚信教育专题活动等。鼓励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激发爱国热情、民族精神、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

4、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活动。在市文明办指导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建立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响应文明办号召,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认真按要求开展相关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活动以及完成市文明办布置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创建举措落实不够到位。站的角度不够高,习惯等着上级的要求来推进,缺乏力度,单位创建特色不明显。

2、“评时严”、“平时散”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重结果、轻过程”,“要牌子,真抓实创不到位”等错误创建观念和现象时有出现。

3、创建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 局限于单位内部抓创建,对文明单位建设的深刻内涵理解认识存在一定偏差。

三、下一步改进文明单位创建的建议

1、加强创建经验交流。通过印发简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使全市各文明单位的创建经验共享,帮助争创单位开阔创建思路,更新创建理念。

2、及时修订相关文明单位创建管理的办法规章。现行的有些规章制度内容已不能体现时代要求,运行机制已不适应文明单位发展的需要,管理体制上一些弊端表现得更为明显。

3、加强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各机关单位带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以提高行业创建整体水平。

4、强化文明单位的属地管理。各级各单位应按照市级文明委的工作要求,加强辖区文明单位一些创建工作的督办检查,督促各级文明单位从参与社区共建,落实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入手,丰富创建内涵,实现单位的发展与地方的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5、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变被动创建为主动创建。进一步发挥服务功能,提高群众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在考核标准中,要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日常管理、理论学习、宣传工作、文明创建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基层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支持度进行定性分析,两项进行加权考核,基层群众的定性分析加权比重要达到6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重在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6、进一步健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一是调研机制。加强调研力度,通过调研促进创建的深入,通过督促提高创建的实效;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要根据考核情况,对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要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密切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联系,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进行专项调研,通过座谈会、通气会、协调会等形式,及时反馈基层文明创建工作动态,获得更多的合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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