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稽查工作紧紧围绕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质检利剑”行动、散乱污企业整治、铁腕治霾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市局及管委会目标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年初按照许可证企业分级分类和差别化监管要求,对22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了分级分类调整,对26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了差别化分类,拟定了**新城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巡查计划,结合实地核查、监督抽查、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开展许可证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48家74次,与46获证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主体承诺书,对存在各项记录不全,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9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做到了盯着问题促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放手,经过对企业整改过程不间断的跟进,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复查符合规定要求。**辖区生产许可证企业由年初的48家变化为年末的37家。
二、非双证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共排查非双证生产企业13家,建立非双证生产企业数据库共76家。全年共日常监督检查各类生产企业147家,重点检查企业生产产品是否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是否建立并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在日常检查中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产品标准、出厂检验等三项基础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产品检验意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全年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4起。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或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产品4批次,罚没款43198元。有力打击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工作。按季度共巡查两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共8次。重点对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是否现行有效;检测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按规定要求检定校准;检测设备是否建立计量器具周检、报废、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有效落实;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进行了日常巡查。
五、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完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抽查生产企业18家,抽样5家6批次。完成**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家4批次。全年对7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了后处理工作(国抽1家;省抽4家;市抽2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开展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生产企业于规定期限(一个月内)针对不合格项查找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申请整改后复查。对2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六、投诉举报办理。加强12345平台值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接单受理,及时安排业务科室对投诉进行核实、处理、回复。截止11月23日共接到**新城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406单,市局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投诉类工单18单,涉及物业电梯管理、家用汽车三包、产品质量及计量问题四方面投诉问题,分局承办人员均能按照时限完成工单办理,按照规定格式回复12345热线平台,耐心回复并解决群众诉求,回复满意率高,受到**12345热线办3次通报表扬。
七、开展专项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部署及**新城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精神,保障辖区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我局牵头起草了《**新城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质检利剑”行动方案》,按月度汇总质检利剑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及**营商办。
(二)为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分局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市局及**铁腕治霾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按照《**新城散乱污企业整治指导意见》(试行),开展了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质监职能,组织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分局开展散乱污企业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向各业务科室下发了《质监**分局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任务分工,提出了工作要求。共检查核实生产企业41家,对3家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对1家企业无证生产食品包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配合完成国务院及省 “地条钢”专项督导工作,对**新城14家“地条钢”窝点清理取缔情况进行2次专项检查,通过现场实地核查,所有清理取缔的窝点均按照“四个彻底”要求取缔完毕且无死灰复燃现象。两级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分局在打击和清理取缔地条钢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联合经发局、街办对上泉村新发现的1家地条钢生产窝点、1家土法炼铝生产窝点进行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