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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农村保洁员工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时间:2024-03-26 18:27:13
关于完善农村保洁员工资管理的几点建议[本文共941字]

关于完善农村保洁员工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自今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在省市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统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农村保洁员现状

为推进农村道路河河流的综合治理,政府通过整合相关部门公益性项目资金6500万元,在开展以“洁河、洁村”为主题的环境整治基础上,又相继从财政扶贫、人社公益岗位等项目上筹措1000余万元,按每200村民配备一名保洁员,全县共落实村级保洁员1500名,其中财政管理部分1000名,人社部分管理500名。做到“湾湾有人扫垃圾,户户有人搞保洁”。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管理职责不明确。我县农村垃圾清运由县住建局负责,但农村保洁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保洁员工资由农业农村局统一上报,再由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下拨,这种多部门管理,导致保洁员每月工资不能按时下发,管理上的无序。

(二)保洁员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没有建立保洁员长效管理机制和考评机制,这就导致部分乡镇出现村湾保洁员只拿工资不干活和垃圾清扫不干净等现象。

(三)保洁人员限制太多。财政局和人社局要求农村保洁人员只能是贫困户,这一限制导致保洁员的聘请范围太过狭隘,聘请的部分贫困户保洁员不履职,乡镇又难以及时更换。

(四)保洁员工资管理混乱。保洁员工资由财政局和人社局分别下拨。一是两个部门要求报送的保洁员工资资料标准不同,各乡镇为保洁员工资下发要准备不同的资料,重复报送。二是保洁员工资要求没有统一标准,财政局和人社局都没有严格按照《关于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岗位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每年的标准不一样。今年财政局工资已下发了7个月,但人社局部分至今没有下拨工资,三是工资下拨方式不符合实际情况。财政局下拨的工资来源于扶贫资金,要求必须直接拨到贫困户卡中,这样掌握贫困户实际工作情况的乡镇失去了对保洁员的奖惩权,无法严格执行保洁员管理制度。

三、工作建议

(一)明确农村保洁员管理部门。建议将农村保洁员管理划归住建局统一管理。以便中科环保公司及时了解保洁员工作状态。

(二)建立统一的保洁员管理机制。全县要建立统一的保洁员管理办法和保洁员长效管理机制和考评机制,杜绝村湾保洁员只拿工资不干活和垃圾清扫不干净等现象。

(三)统筹保洁员工资拨付方式。建议将保洁员工资统一下拨到乡镇,由乡镇统筹下发工资,以便及时管控保洁员工作动态。

(四)统一人社局和财政局工资标准。建立统一的工资标准,以方便乡镇报送相关资料,同时便于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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