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国外的实习心得
我是现在汇报一下我在德国三个月的实习情况。三个月的时间是转瞬即逝的,然而当你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体验一段全新的生活的时候,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所为会在记忆中显得格外特别,甚至对以后的人生产生影响。也正是因为意识到这点,我在德国的三个月努力让自己各方面都过得充实,可以说,这段经历确确实实地成了我人生非常宝贵的体验和财富。接受方在给我的邀请函上对我所要参加的项目作了非常简单的介绍:材料内部机构的设计和研制并测试相关材料。他们同时对可能用到的软件进行了提议 —— cinema 4d, director, flash, poser 等。这个课题对我来说非常陌生。首先,他们所提及的这些软件几乎都不是我所学专业的常用软件,而且这些软件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我不知道我将主要利用哪个软件,从事何种工作。公司提供的信息又如此有限,自己根本不清除切入点将会在哪里。好在,材料是相通的,相信自己尽心尽力地完成的项目后,这三个月内必将是获益匪浅的。
“你来这里实习的内容或许和你的专业并不是很相关,或许学的东西今后也用不到,我希望这次实习能扩大你的知识面,这就足够了。”这是指导我的教授richter第一次见我时说的话。这个跟公司邀请函上的要求有很大的不同,这才使我松了口气,所幸的是在那期间我一直是用自己熟悉的软件。我是在德意志联邦材料研究检测中心(bam)的一个专门检测和研究陶瓷的部门实习。一进实验室,里面错综复杂的图表,各式各样的仪器都让我感到新鲜而陌生。
实验室里的人不多,和我一起实习的是一个来自斯洛文尼亚的学生 alenka,她比我早来一个月,所以前期的一些关于陶瓷结构和性能的基础教育和仪器的基本使用都是她来教我的。还有一个德国人jens,他是这里的员工,主要是帮我解决一些仪器上使用时出现的问题,richter教授是在他自己办公室里的搞研究,偶尔来看看我并对我们所做的实验进行了适当的指导和讲解。
我对这里的工作制度很是赞赏,因为在这里没有规定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只规定了每天工作 7.7个小时,一个月结算一次你的工作时间,没有达到规定时间量的追加到下一个月去。这样,我觉得自己可以自由的分配时间,也不用每天早上急匆匆的上班,晚上看着钟表下班。虽然工作制度看上去很松散,但是大家工作都是很认真的。
在一次和 richter教授的长谈中,他说我并不需要在实验室里做什么太深奥的研究或者掌握什么知识,他希望我通过所做的实验能够发现气孔率与陶瓷性能之间所存在的问题,可能的话,能寻找一个好的解决方法。的确,死抱着理论知识自会浪费时间,因此我在后来自己的独立实验中,尽可能抛开书本,在实验中改进实验方法并发现各种不同的问题。每当我发现了一些问题时,教授都不会立刻给我答案,而是让实验室里的人集中一下,讨论一下出现的问题,大家发表意见,这种感觉真好!
国外教授和同事的思维方式以及处事态度也深深地改变了我的思想。在中国,我们这些学生不管做什么项目,都是先要让自己的导师给出一个详细的计划,就算有人能自己制定计划,也常常会被导师改得面目全非,最后还是要遵从导师所给的条条框框来进行。甚至在实验中一有什么问题,就跑去问教授,问导师,不知道怎么去查资料,怎么自己解决。然而当我刚到研究所的时候,教授就简单地介绍了我要进行的这个实验的主要目的,然后就给了我几本砖头厚的英文教材,让我在两天里看完,并且在第三天制定一个详细的实验方案与他讨论。我当时迷茫地问他是否已经有了初步的计划,这位年轻的教授却摇着头说 ?definitely, no!我要给自己学生一个广阔的草地,让他们自己在那里跑,他们只有在这种广阔的空间中才能发挥想象力,才能真正感到挫折和困难,才能在无助的时候调动自己的潜力,才能获得成就。如果我给你框架就会将你的思维固定死,你就会像笼子里的小鸟,像温室中的植物,丧失竞争能力,最终被击败。"带着教授这些意味深长的话以及那几本英文教材,我不顾时差带来的疲惫,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第一次自己制定了一套电脑辅助设计的结构测试实验方法。当我在第三天拿着这套实验方案和教授讨论的时候,他觉得我的方案很新颖,并且告诉我如果在实验中遇到问题,首先要自己思考,自己解决,因为这套实验的方案是我自己制定的,没有人可以帮我。教授的这些思想在三个月的时间里一直指导着我,每当我遇到困难,我总是想着靠自己来独立地解决。在德国养成的独立能力极大地改变了我现在在浙江大学的学习,让我不仅能很快地适应新的环境,还能让我高效、独立地完成各种科研任务。
还有,在实验的期间,我必须每星期两次和自己的教授以及同组的一个泰国博士用英语交流实验现象和成果,探讨学术问题,这对我来说是个很大的考验,因为大多数的中国学生应用英语只限于通用的日常英语,而对于专业英语的应用却比较吃力,我也一样,刚开始我和教授交流的时候都带着笔和纸,因为对于一些材料结构和专业符号,我都只能靠写出来进行交流,不过经过了前两个星期,我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向教授表达自己的思想,教授也常常赞扬说: "我们这所学校里有很多中国学生,但是他们的英语都没有你好,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能用英语和我进行学术交流的中国学生。"专业英语水平的提高,也提高了我实验的效率,经过两个星期的适应后,我甚至能在平时的工作中帮助来实验室实习的其他学生。不仅在工作上要经常用到英语,就是在生活上,只要你想要和人们交流,就还得用英语。和我一起在柏林这个城市参加实习交流的还有来自埃及,日本,阿联酋,爱尔兰,英国及捷克的学生,我们平时都住在同一幢公寓里,工作之余我们经常用英语讨论国际实事,评论音乐电影,介绍各国文化,甚至还用英语互相开玩笑。在和其他国家的学生共同生活的这段时间里,我真正地把英语作为母语来用,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提高了自己的英语水平。在最后的两个星期里,正好赶上美国好莱坞的大片《后天》在德国上映,所以我们几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学生就一起到电影院里看英文原版的电影,以前看这种英文原版的影片,有时还需要中文字幕的帮助,但是现在我不仅能听懂对话,还能很好地理解剧情。总之,在德国的这三个月中,我的英语应用能力和说英语的自信心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我相信英语能力方面的改变也将在今后更好地影响我学习、工作的方式和效率。
平时除了接触实验室里的人比较多以外,还有就是柏林工业大学的一个学生组织 aiesec了,好像和爱因斯特是有关系的。他们让我在柏林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酒吧小聚会,你可以认识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实习生,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国度,拥有不同的语言,但是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那就是友谊;免费的德语课,你可以学习到纯正的德语以及感受德国的教育,虽然没有报酬,但是miss kerstin依然教得很努力很认真;globe village 和 country presentation,你可以感受到各种异国气息的文化及美食,同时也让我有机会展示一下中国的美丽。
在这三(内容来源好 ……此处隐藏3583个字……法律程序呀!正方一:希特勒那叫法吗?希特勒严重践踏人类理性,我们说他是暴君独裁呀!
反方二:那么对方辩友说恶法就不是法喽?
正方一:恶法当然不是法,对方同学要说伪善也是善,毒药也是药吗?
反方一:那么判断恶法、善法凭的是什么?是道德标准那!
正方二:我们早就说过了,恶法不是法,因为它不符合人类的理性啊!我要请问对方辩友的是,我们的公司有“法律顾问”,请问你们听说过有“道德顾问”吗?有“法律代表人”,请问你听说过“道德代表人”吗?反方四:可是我们听说过世界上有广泛传播道德的人,那么就是“传道士”,我们也没有听说过“传法士”呀!我们说见到有一个人他会“见义勇为”的与坏事作斗争,我们也没听说过“见律勇为”的人啊!
正方二:是啊,是有传道士,可问题是到了那个时候怎么样呢?“前不见牧师,后不见教堂”,旁边是个法院,还是进法院去了断吧!
反方三:要是没有法院,当官不为民请愿,包青天不是变成王宝森了吗?
正方三:可是对于爱情骗子陈世美,道德谴责有什么作用?还不是靠包青天的虎头铡给一个了断吗? 二辩攻辩提问
“曾经有一位备受道德尊崇的人,杀害了一位深受道德谴责的恶人,而大快人心,请对方辩友用你的道德观作如下判断:
1、法律的一个特点就是国家制定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也就是说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其坚强后盾,违法则必究!这一特性是道德所缺乏的。随之而来的就是如果触犯法律,有国家强制力保证违法者
承担责任,而仅仅违背道德,大概最多也就受点谴责而已。就社会安全来说,如果有人破坏社会安全.........
2、法律有清晰的体系,法律概念,法律条文都规定得详细而具体,一个人做了什么行为,享受什么权利,承担什么责任都有具体规定。而道德显然不具备这个特点,缺乏统一标准。
3、基于以上第二点,违法以后,应当承担多少责任基本可以有个量化标准,而违背道德以后呢?
4、综合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都要强于道德,由此可以看出在社会生活中法律有多种作用:强制(通过制裁违法)、指引(法律指引人们依据法律的规定做出或者不能作出一定的行为)、评价(评价他人行为)、教育(通过违法则被制裁,合法则受保护,的各类案例教育人们遵守法律)、预测(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他人的行为可以作出一定的预测)。其中强制作用是基础。而道德的作用由于其强制性小得多,所以法律能发挥的许多作用道德是做不到的。
5、法律规定基本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许多新生事物而言,道德是约束不了的,所以主要依靠法律来维护社会安全,以道德为辅比较妥当。
1. 杀人者到底是道德高尚不高尚?
(高尚)--杀了人对方辩友还要认为他的道德高尚,请问你这是什么道德观?
(一个杀人者此处强调道德的矛盾性)
(不高尚)--可是为什么又会大快人心呢?请对方辩友解释一下。〔也就是对方辩友的道德观与大家 是不统一的,那么到底是听你的,还是听大家的? 〕
2. 从刚才对方辩友的回答不难看出,用道德标准连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都很难,我是否可以再问对 方,用道德如何来处理这一事件。请明确回答!
3. 仅仅受到道德谴责就够了吗?如果这样,人们可以去做类似的事情了,比如杀人抢银行等等,而 只要等着道德来谴责就可以了结了。这样的话,社会安定如何维持?
4. 很多活生生的例子告诉人们,道德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对方辩友恰恰把道德无能为力而造成恶 果的责任推卸给法律,对方辩友是否有不道德的嫌疑呢?”
三辩攻辩提问:
“1. 对方辩友是否承认社会是由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构成的?
第二,法律是伞,为我们这风挡雨。《教育法》让孩子有读书识字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顾客成为真正的上帝,《婚姻法》“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法律意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第三,法律是剑,伸张正义斩妖孽。该赏不赏是对善的嘲弄和亵渎,该罚不罚更是对恶的姑息和怂恿。维系社会秩序当然要选择信得过,靠得住,强有力的手段
构建和谐社社会更重要是法律。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说,那些由于对别人有损害而对自己有利就是不正义,而正义,就是限制那些人损害别人对自己有利的人于是人们订立契约和法律,把遵纪守法叫做正义。而《理想国》就讲的是怎样建立理想社会,连西方哲学先驱都告诉我们法律是建立理想社会的前提,怎么能把道德放在前面呢?
道德与法律,一个是自我限制,一个是强制限制。如果给一个普通人上帝的权利,即无所不能的权利,你能保证他不去作恶?特别是这个人发现一个做不正义以此得到很大的利益,谁能保证他不去做恶?
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如果你家被偷,你会去报案还是等窃贼良心发现把东西送回来?(这个问题够绝吧?哈哈哈)(这个问题是是两个著名大学在辩论时问出来的,太绝了,无敌,谁能回答?哈哈哈 )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当然法治重要,道德太模糊了
只要爱自由,就足以建立共和国,但是,能够维护共和国和使她繁荣的,只有爱法律。—— 法国马基利。法律与道德是调解社会关系的两种不同的手段。就像左右手的关系。即便左右手,我们不业得考虑哪只手更常用吗?正常的来讲:法律是右手,道德是左手。
其实法律是道德准则的底线,如果连底线都失守了,还谈什么道德。反之严刑峻法死守住道德底线,人们才有道德的需求。特别是目前市场经济的一个隐含前提就是人都是自私的。如果连法律都成了猴皮筋,道德就是一种可笑的说教。
没法律,道德必沦丧,没道德,有法律,法律必能塑造道德,道德是什么,个人心中自然不同,提倡道德,就是你爱咋咋滴,你以你的道德标准做事就行了,而单个人很可能会把违法的事情看作是道德的。人与人的道德标准必然大相径庭,提倡道德为中心的社会必然是最没道德的一盘散沙
法律明证典刑,更能促进道德的形成,不能仅仅靠教育来构建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人性中的恶更需要先有强制性的法律来阻止,然后才能让道德来扬善。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物欲横流,仅仅靠道德的约束,明显已经非常无能为力。有了法律就有法可依,一旦谁跨越界限,就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才会打击和震慑犯罪份子,才会有清明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对于没有触及法律的事,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我们提倡加强道德修养。但是它永远重不过法律!,尤其是在目前的社会状况下!!
道德和伦理可以约束一个人、几个人、几十人的行为,但是约束一群人、一个行业的人只能用法律! 对于一个道德水准普遍不很高的社会来说,法律更为重要。先有了严明的法律,人们才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逐渐提高道德水准。
很难想象没有完善法律的社会,人们会有很高的道德观念。道德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不能准确地界定人们的行为规范;
而法律就是一条一款清晰的界定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这样大家都有了共同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