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基本建设管理规范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基建),本标准对基建的内容、分类、审批程序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含零部件公司)。
2、职责
2.1保障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3、标准内容
3.1基建内容
基建系指利用公司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改善生活条件为主要目的 新建、扩建、改建等土建工程及有关工作。
3.2基建分类
按投资额分为小、中、大三类。
3.2.1小型基建项目系指投资额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土建工程项目。
3.2.2中型基建项目系指投资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
3.2.3大型基建项目系指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土建项目。
3.3基建程序
分为申请、立项、施工、验收四个步骤。
3.3.1申请
3.3.1.1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九千内由技术部提出,九千外由使用部门提出),报保障部。
3.3.1.2申请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位置、用途及其它要求等。
3.3.2立项
3.3.2.1保障部接到申请后,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做出预算,报主管经理。
3.3.2.2根据投资额,主管经理请示相关领导后立项。
A.小型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立项;
B.中型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立项;
C.大型项目由总经理批准立项。
3.3.3施工
3.3.3.1保障部根据立项报告,进行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3.3.3.2基建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至少要有两家竞标。
3.3.3.3根据竞标单位的资质、价格、工期、售后服务、垫资情况、交往信誉等最终选定一家或多家施工单位,并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之后进行施工。
3.3.3.4 施工时,保障部应对项目的形象进度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按期完工。
3.3.3.5施工中涉及到的公司内各部门应积极主动进行配合。
3.3.4验收
3.3.4.1项目竣工后,由保障部组织使用部门、设备动力科等有关部门验收。
3.3.4.2验收未通过,则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3.3.4.3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并将相关资料转财务科。
3.4考核
3.4.1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性质轻重及损失额多少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3.4.2凡在基建项目中营私舞弊、收受贿赂的,处以10倍罚款,金额超过1万元时予以除名。
建筑设施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建筑设施的管理,确保建筑设施完好无损,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修缮及问题处理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设施。
2、职责
2.1 保障生产部和设备动力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2.1.1保障生产部负责木门窗、玻璃、建筑设施的维护修缮;
2.1.2设备动力部负责铁、铝合金门窗的维护修缮。
2.2 公司其它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3、标准内容
3.1建筑设施包括车间厂房、办公室、库房、食堂、宿舍楼等,由保障生产部建立台帐,统一管理,其维修由保障生产部予以协调。
3.2各部门对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负有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保障生产部负责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各部门发现建筑设施有损坏时,及时书面通知保障生产部,由保障生产部及时予以修复。出现大的修复工程时,由保障生产部编制工程预算,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保障生产部安排施工队予以修复,并负责完工后的结算工作。
3.4木门窗损坏的由保障生产部鉴定后予以修复;铁、铝合金门窗损坏的,由设备动力部予以修复;如属人为破坏,则视损坏程度,修复费用多少,由保障生产部或设备动力部填制《建筑设施维修费用自负单》由责任单位领导签字认可,报企管办考核。
3.5各部门门窗玻璃出现松动时,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保障生产部予以修复加固,如因修复不及时,造成玻璃损坏的,由保障生产部负责赔偿;其它情况下出现玻璃损坏,一律由使用部门照价赔偿,由保障生产部填制《建筑设施维修费用自负单》,注明玻璃尺寸,由责任部门主管科长(主任)签字后,保障生产部及时予以修复;特殊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签字,可不予自负,但经理承担有限责任。
3.6厕所、水房、冲水系统及管件类问题由保障生产部口头或书面通知设备动力部,由设备动力部予以修复。
3.7检查与考核
保障生产部每周进行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拿出处置意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清洁,使广大职工有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本标准规定了宿舍的安排、住宿条件、环境卫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
2、职责
2.1保障生产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设备动力部负责水、电、暖、管道的维护修理工作。
2.3各部门负责所属宿舍的维护清洁工作。
3、标准内容
3.1住宿管理
3.1.1厂内人员
3.1.1.1由保障生产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以科室、车间为单位安排同一宿舍或宿舍区,非特殊情况不得分开居住。
3.1.1.2宿舍楼住宿标准:科员及以上人员4人/间,工人8/间。
3.1.1.3住宿标准根据公司各厂区人员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
3.1.1.4每个宿舍严格按住宿标准安排居住人数,未经允许不准随意调换宿舍及增添人员,每个床位只限一人。
3.1.1.5高楼区人员,不再考虑安排单身宿舍,特殊情况需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但仅限夏季作息(包括午休),作息时间调整为冬季时间后应将房间床位收回。
3.1.2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严禁在厂内居住,特殊情况需居住的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经理签字后交保障生产部,保障生产部请示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安排住宿。
3.2卫生管理
3.2.1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无异味。地面无杂物,墙壁无尘网,电扇、灯管、窗台、门窗玻璃干净,无乱贴乱画现象。
3.2.2铺面平整干净,无杂物,夏季蚊帐在起床后,收挂于床内靠墙一侧;被子折叠成方见棱角,放置于靠窗一侧的床头中间,枕头放置于被子内侧,与被子取齐。
3.2.3床下干净整齐,衣服及杂物放置于箱内(箱子摆放整齐,统一置于空闲床铺上);鞋子摆放统一,鞋跟朝外,鞋尖朝里,鞋跟与床边取齐。
3.2.4毛巾竖向对折搭在床头,开口相对统一整齐;洗漱用具以宿舍为单位统一摆放。
3.2.5垃圾入箱,每日早晨上班前及下午上班前将宿舍垃圾统一清理,倒入垃圾箱。
3.2.6严禁在楼道内乱扔垃圾、乱泼脏水、乱吐痰。
3.2.7严禁在宿舍门口玻璃上贴纸或挡布帘。
3.2.8各宿舍门前卫生"三包",负责门口两侧墙面、相对过道墙面、牌匾卫生,要干净无污渍。若发现人为破坏,损失自负。
3.2.9各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宿舍管理。各宿舍要有轮流值日表,并严格按《内务卫生标准》搞好卫生。宿舍内其他所有的物品及过道内的相对纱窗由各宿舍负责,若发生损失,责任自负。
3.2.10违反以上卫生管理中相关条款的,每次处罚50-100元。
3.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禁止长明灯。宿舍无人时,电扇、灯管要断开电源, 杜绝浪费,未做到按相关规定处罚。
3.4暖气管上、暖气片上、临街及所对厂区窗台不得放置任何物品,违反规定处以5-50元/次罚款。
3.5长期在外居住的员工应到保卫科警卫室登记备案,各车间(科室)每半年核实本单位在厂外居住的人员名单,并报保障生产部备案。
3.6检查与考核
保障生产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组织检查,并下发处罚通报。
厕所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员工行为,保持厕所清洁,使员工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本标准规定了厕所的使用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厕所。
2、职责
2.1保障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2.1.1负责厕所卫生的清洁工作;
2.1.2负责对清洁用具、用品的更换工作;
2.1.3负责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2设备动力科负责管件、冲水系统、电路的维修工作。
2.3各部门教育本部员工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公共卫生,并执行本规定。
3、标准内容
3.1节约用水,用完冲净关闭,违者处以50元罚款。
3.2爱护公共设施,并按规定使用。凡不按规定使用者,处以50元罚款;如损坏则照价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3.3严禁吸烟,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3.4使用备用卫生纸或自带卫生纸,用毕放入大便池冲净,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3.5乱写乱画,随地吐痰者,处以50元罚款。
3.6大小便应在便池内,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3.7保持清洁,共同维护,举报违规者奖励50元。
自行车棚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自行车棚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车棚。
2、职责
保障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3、标准内容
3.1存放
3.1.1在车棚存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到经警队办证、打牌后方可入厂停放。
3.1.2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存放在车棚指定位置。
3.1.3摆放整齐,锁好车锁,不得乱停乱放。
3.1.4保障部每半年对车棚内长期闲置的废旧自行车清理一次,核实无车主后,外卖处理。
3.2安全
3.2.1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入厂时领取车牌、证;出厂时将牌、证交警卫,警卫核对无误后放行。
3.2.2保障部负责车棚内车辆的安全,防止被盗:
■厂区内存放的有牌、证的车辆发生丢失的由保障部负全责;
■厂区内暂停无牌、证车辆发生丢失的由车主本人负责。
3.2.3如有车牌丢失,需由本部门经理开具证明,到保障部补办车牌,并处以30元罚款。
废料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废料处理工作的管理,创收节支,保持厂区清洁。本标准规定了对废旧材料处理的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废旧材料的处理。
2、职责
2.1保障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斤过秤,并开具收据、出门证。
2.2各部门负责废旧材料的收集存放,并保持存放区的卫生。
3、标准内容
3.1保障部指定专人负责废料管理工作。
3.2待处理的产品用料,须由主管副总经理及财务副总经理共同签字同意后,由废料管理员及时处理。
3.3清洁工收集的纸箱、木箱、铁皮下角料及由仓库转交的废料等,管理员要定期处理,保持厂区清洁。
3.4收购手续:由管理员检斤过磅,并填写废料处理单(应包含品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内容)。主管科长开据出门证之后,由收购人持单到财务中心交款,财务中心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凭证出厂。
3.5凡厂家回收的包装物料,由仓库负责收集,供应部联系厂家定期拉走,供应部凭回收人员的收单开具出门证,由供应部负责定期结算。
3.6控制
3.6.1处理废料检斤过磅时需有我公司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对数量签字确认。
3.6.2废料管理员应建立废品处理台帐,逐笔记录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收购单位、收购人、联系方式(电话)等。
3.6.3废料管理员应每月至少调研一次废料价格,并填写价格调研表,经主管科长签字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各一份备案。
3.6.4一次性处理价值超过3000元以上的废料时,必须询价三家以上,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处理。
3.7考核
3.7.1凡经手此项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责任,并根据损失对收购者予以索赔。
3.7.2凡在此项工作中发现索贿、受贿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倍罚款,金额超过1000元时,开除厂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