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我院严格按照《怀宁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但是也存在着各种不足,具体分析报告如下:
我镇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虽然有进步,但从考核、督导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功能发挥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二)措施不够扎实。各村卫生室虽然都积极地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督导发现个别村卫生室的工作流于形式,在档案建立、儿保管理、妇保管理、慢性病随访等方面没有进行入户,部分信息自己编造,缺项漏项、缺乏真实性、逻辑性。(三)健康教育工作有待加强。个别村卫生室宣传栏更新达不到标准要求;健康教育宣传柜宣传资料混乱、不全,质量较差。(四)项目实施与指导的技术力量不够,全部人员几乎都是兼职,不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五)科室及村居卫生室门诊登记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放射无登记,与诊断有关的传染病项目阳性结果未进行反馈;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低,未开展辖区传染病报告数据常规分析工作。(六)、居委会区域内的个体诊所不能有效管制,严重影响了村级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同时居委会的各项目工作的完成也是很大压力。
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整改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对照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三)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加大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改变部分群众的不良生活习惯,加强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分析评价报告2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县财政局关于项目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我局对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17年财政足额预算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县级配套经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上半年预拨50%,下半年考核结算”的方式拨付,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项目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工作的日常正常运转,同时调动了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确保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各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严格的项目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项目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2017年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较好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7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试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创新工作方式,严格督导考核,规范资金管理,全县该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全县已建立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644920份,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90.62%。
2.健康教育工作。全县共更新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栏2916期,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7万余份,利用各种卫生日组织面向公众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咨询活动360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850次。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8万余小时。
3.预防接种工作。全县1-6岁儿童建卡率达10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99%。
4.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工作。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报告及时率达100%,报告发病率为559.64/10万,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100%。
5.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全县0-6岁儿童系统管理人数58422人,系统管理率达94.76%,新生儿访视8167人,访视率达94.61%。
6.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全县孕产妇健康管理8123人,健康管理率达94.10%,产后访视人数8123人,产后访视率为94.10%。
7.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72356份,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58478人,健康管理率为80.82%。通过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基本掌握了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进行干预和治疗。
8.慢性病患者管理工作。全县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为33267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6.81%;全县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11743人,规范管理的糖尿病人数为8598人,规范管理率73.22%。
9.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全县累计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3177人,累计在管3091人,重性精神病患病率为4.40‰,管理率为97.29%,规范管理率达90.65%,服药率为95.50%。
10.卫生监督协管。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县累计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1598次,信息报告1786条。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共为33063名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中医体质辨识服务,覆盖率45.69%;为14582名0-36个月儿童提供了中医调养服务,覆盖率56.70%。
12.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共发现肺结核患者634例,管理608例,管理率95.90%,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302例,按要求规则服药302例,规则服药率100%。
三、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预算。2017年财政预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额3530.5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财政拨付中央和省专项资金3021.4万元,本级财政配套经费535.44万元,总计金额3556.84万元。截至2018年1月末,财政将上述专项资金全部下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实施单 ……此处隐藏6736个字……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88.22分。
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
1、流动人口问题是管理上的一大难题。我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据统计常年外出务工人数已达到30余万人,这批人增加了外来输入传染病例的风险系数,也对儿童免疫规划及各类人群的建档、体检和随访工作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我们的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2、人员编制和服务能力的问题成为制约公卫工作的瓶颈。目前各基层单位都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公卫工作任务日益加重很多单位确实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公卫队伍服务能力不足也成为突出的矛盾,我县真正取得公卫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仅有几十人,各乡镇卫生院的公卫人员包括防疫、妇幼专干真正专业对口的很少,对公卫知识的掌握还有待提高。再加上现在乡医老龄化日显突出,另外在孕产妇和精神病人管理方面不专业,且大部分乡村医生为男性,在女性隐私方面不是很方便,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在村医层面基本是流于形式,基层网底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3、对专业机构经费的投入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近几年国家对公共卫生事业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扶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共卫生落后的局面,但经费主要倾斜在基层乡镇卫生院,在疾控、妇幼和卫监部门工作经费投入方面还严重不足,势必会影响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不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的“财政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与“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的数额相等,即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无结余也未超支,这明显不符合事实,明显是财务核算中资金乱挤乱摊形成。而且,“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的资金来源不仅仅只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还有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公用经费补助收入等。
2、项目财务核算不够全面,不符合《攸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划分为13个类别,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项目核算中,对于项目收入和项目开支只是进行了总核算,未将项目收入和项目开支按项目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3、资金拨付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按照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数及45元/人的补助标准,将攸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3127.3万元全部下拨到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种资金拨付机制,不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未完全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与服务质量脱节。监管单位虽然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年终考核,但奖罚力度不够,未完全体现做好做坏、做多做少对拨付项目资金的影响。
4、拨付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比例需进一步提高。按照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2日下发的攸政办函【2016】25号《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镇、村两级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经费补助的比例,原则上安排村卫生室承担40%左右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考核后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经抽查核实,2016年拨付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比例约为35%(16元/人),未达到40%(18元/人)。
5、绩效目标未完全实现。按照《攸县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攸县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虽然基本达到,但未完全实现。特别是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虽然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8.36%,达到绩效目标80%,但是健康体检率只有37.32%,只完成绩效目标65%的57.42%,与目标差距还很大。
6、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倡导。要将基本公卫服务宣传与日常居民健康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主动提供基本公卫项目相关咨询服务,普及基本公卫知识,提高基本公卫社会效益及居民政策知晓度和居民满意度。
(三)建议
建议完善资金使用和支付方式。我县拨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数额依据的是补助标准(2016年度为45元/人)及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数量,年终考核后再象征性地对项目单位进行奖罚,这种方式无法调动项目单位公卫工作积极性,也不能完全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建议完善资金使用和支付方式如下:
1、在项目总资金(包括中央、省级补助和县级配套资金)内划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评价(考核)补助,根据监管单位日常督导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将绩效评价(考核)补助分配到各项目单位。
2、根据13个类别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参考2016年2月25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下发的湘卫基层发【2016】3号《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比例的指导意见》,13个类别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比例如下表:
序号
项目
经费分配比例(%)
序号
项目
经费分配比例(%)
1
居民健康档案
8.24
2
健康教育
9.10
3
预防接种
10.00
4
儿童保健
10.20
5
孕产妇保健
8.67
6
老年人健
康管理
23.90
7
高血压患者
健康管理
10.23
8
糖尿病患者
健康管理
4.40
9
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管理
1.67
1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4.33
11
卫生监督协管
4.33
12
中医健康管理
2.53
13
结核病患者
健康管理
2.4
14
合计
100
即以后拨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数额不是按照补助标准及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数量,而是要划分13个类别核算应拨付的补助资金,每个类别按照该类别服务对象的数量及测算的该类别服务补助标准核算应拨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