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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多篇)

时间:2024-04-14 00:09:23
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多篇)[本文共18501字]

各站所室、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确保我镇安全工作平稳有序。镇政府制定了《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附件: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0年1月1日

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审批许可为主向监督检查为主转变,依法制定本级本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为我镇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力争2020年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应急行政执法人数和执法检查天数

(一)应急办共有工作人员5名(含分管领导),实际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为5人

(二)法定工作天数:5人×249天=1245天

(三)执法检查天数(两人一组)约:

(1245-225-300)/2=360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约225天,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约15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5天。

3.安全生产违法举报核实约5天。

4.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上级应急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约10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建档、监控、督促整改约1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评估、整改措施的备案约20天。

7.开展机动执法约45天。

8.协调考核同级部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约20天。

9.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约5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约300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宣传、拟文约120天。

2.病假、事假约35天。

3.职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70天。

4.参加党政工团活动约25天。

5.镇政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其它工作约35天。

6.机关值班约15天。

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各相关科室应在每月26日前编制出下月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以及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人员等,并提前通知检查对象。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可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委﹝2016﹞14号)。同时,各执法人员在参与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十严禁”等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四不两直”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出现接受企业吃请和收受服务对象财物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发生。

(一)重点领域监管

计划监管的关闭非煤矿山1家、煤矿5家、非煤矿山1家、工贸企业4家、危化品经营企业1家、消防重点监管单位1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23个。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我镇7个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各乡村道路,每周开展2次路检路查(含赶场天),重点针对乡村道路的摩托车、面包车和客运车辆的三超一疲劳进行检查处罚,同时,按照区相关文件要求,除节假日外,每月开展2天的交安行动专项执法活动。节假日、赶场天针对7个劝导站上岗执勤情况进行抽查。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区交巡警大队、各村居委员会配合相关工作。

2、非煤矿山

辖区内非煤矿山有1家即重庆市长寿区建材有限公司。每月对1家非煤矿山检查1次,并预留10天节前机动检查。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3、危化品及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4家(烟花爆竹配送点和储存点),每半年全覆盖检查1次,其中春节、清明节期间预留10个检查天,加大执法检查、打非力度。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派出所,片区烟爆配送点负责人配合相关工作。

(二)其他专项监管行业。

1、消防安全。我镇有9个消防重点单位。按照《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委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由镇信访办、专职消防队负责相关安全工作和配合上级各种专项行动工作。

2、水上交通。我镇有2个码头,按照《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长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安全工作和配合上级各种专项行动工作。

3、农村山坪塘安全。我镇有248口山坪塘,按照《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长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由镇水保站负责相关安全工作和配合上级各种专项行动工作。

4、建筑施工及地质灾害安全。目前我镇有28处地质灾害点以及建筑施工工作,按照《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长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由镇村建办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和配合上级各种专项行动工作。

5、食药品安全。我镇有98家食药品店,其中餐饮店38家、药店6家、卫生室14家、副食店40家,按照按照《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长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由镇食药监办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和配合上级各种专项行动工作。

6、森林防火安全。我镇有7万多亩森林面积,按照《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长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由镇林业站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和配合上级各种专项行动工作。

7、特种设备安全。目前我镇有6家单位有特种设备。其中5个酒厂在使用锅炉,1栋居民楼有电梯但未使用。按照《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长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由镇经发办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和配合上级各种专项行动工作。

四、安全生产教育宣传

1、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 ……此处隐藏15267个字……确需对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确保监督检查质量。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档案,做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制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要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量。

(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按照“忠诚担当、雷厉风行、实在实干、竭诚为民”的四项作风要求,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加强执法监督,发现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权力正当行使。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24号令)和原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履职、履责、尽责,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大局,依法履职履责尽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主要方式

由执法监察人员组成检查组根据检查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实施检查。并根据国家、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部署进行抽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企业介绍,查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账等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抽查等形式。

三、全县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

2、烟花爆竹

3、重大危险源单位

4、非煤矿山企业。

5、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四、检查的重点事项

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情况;

19、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情况;

20、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情况;

21、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情况;

22、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情况;

23、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情况;

24、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

2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情况;

26、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不少于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26家(次)。其中非煤矿山2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104家、重点监管其他行业2家、一般化工10家、工矿商贸企业4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五、保障措施

1、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对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对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2、树立执法服务观,寓执法于服务中。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查处隐患就是服务,处罚教育也是服务的执法服务观。注重在执法方式上突出服务职能,带着感情做好执法监察工作。把执法监察和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促进技术升级,管理进步。

3、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国家原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九条纪律》和省原安监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十项守则》,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的以权谋私行为,树立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4、强化调度,推进工作。紧紧咬定既定目标,密切跟踪,强化调度,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高效、有序、全面推进安全监察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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