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股份转让及项目经营协议书
股份转让及项目经营协议书
甲方:xx 身份证:xx
xx 身份证:xx
xx 身份证:xx
乙方:xx 身份证:xx
x年x月x日甲方与x有限公司签订一份《xx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承包经营xx等事宜。合同签订后,甲方依据《xx租赁合同》投入资金进行经营。现就甲方将其经营权的51%转让给乙方以及甲乙双方共同经营xx项目等事宜,即甲方在x年x月x日与xx有限公司所签订的《xx租赁合同》中内容所包括的甲方享有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同等享有相应的权力和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日的财务状况资料显示,甲方已为经营项目投入资金人民币xxx万元,经营项目总资产为xx元,总负债为xx元。具体见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
二、双方同意,甲方转让给乙方的51%股份按每股人民币xxxxx元的价格结算。乙方所购买的51%股份分别由xx出让20%、xx出让18%、xx出让13%构成,即乙方应分别向xx、xx、xx支付xxxxxx元、xxxxxx元、xxxxxx元,共计xxxxxxx元。该款项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80%共计xxxxxxx元,于本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付清剩余的20%共计xxxxxx元。
三、甲方应自行处理好本协议签订前经营项目的所有债权债务。该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保证自己先期投入的款项有人民币772499元可以用于抵扣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上缴xx实业有限公司的承包金。否则,应由甲方单方面全额负责支付该款项。
五、双方同意甲方原交给xx有限公司的20万承包押金,属甲乙双方共同财产,合同到期后按本协议签订后的股份比例退回给甲乙双方。
六、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签署后按xx20%、xx17%、xx12%、xx51%的比例经营《xx租赁合同》所涉项目(下称xx项目)。
七、合作期间,全体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八、合作期间入股、退股及股份的转让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未规定的由全体股东协商解决。
九、全体股东决定,委托xx经营项目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经营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3、 支付项目经营产生的债务。
十、股东权利及义务:
1、项目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项目经营活动由全体股东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享有经营项目利益的分配权;
3、分配经营项目利益以股权比例进行,经营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全体股东共有;
4、退股的权利;
5、维护经营项目的整体利益;
6、分担项目经营的损失。
十一、财务与盈余分配:
1、甲方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经营项目的出纳,乙方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经营项目的会计,如果被委托人在任职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造成了公司的经济损失则由委托人全权负责(以委托书为准)。经营项目有关费用的开支须甲方一名股东确认和乙方签名方才有效。
2、乙方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向股东报告项目经营情况。每月向各股东上报财务报表。
十二、除乙方担任项目负责人外,甲方派一至二人担任副职职务,共同经营管理本协议所涉项目。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xx地区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各执一份,见证单位和经营项目分别存档一份,各股东签字并由xx有限公司见证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单位:
第二篇:股份转让协议书(空白)
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于__年__月__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设立,总股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甲方拥有该公司标的公司的___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__%。现甲方愿意将其拥有标的公司的__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标的股份。现甲、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
1.1、股份转让数量。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拥有的标的公司__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__%)及与之相应的股东权益依法转让给乙方。
1.2、股份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均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1元/股,合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万元。
1.3、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前款规定股份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甲方保证标的股份为其合法取得的股份,并对其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未设定质押,未被冻结,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股份的过户及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3.1、甲乙双方应在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办理股份过户的要求提交过户申请材料,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保证各自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2、甲乙双方对标的公司的盈亏及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以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界限。在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标的公司相应的盈亏及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在股份过户完成后,标的公司相应的盈亏及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四、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4.1、各方保证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均已经过合法授权。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的章程规定。
4.2、各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署前,各方均已经具备为履行本协议书承诺事项所必须各项约定或法律条件。
4.3、各方保证依法全面履行本协议书要求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4.4、各方保证签署本协议均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此处隐藏2091个字……《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
(四)《办法》:指《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第二条 开户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股份转让,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股份转让系统开户手续。
(二)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身份证明等文件以及填写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
(三)乙方根据甲方开户申请和开户资料经审查确认后,为甲方开立股份帐户和相应的资金帐户。
(四)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设置操作密码和资金帐户密码。操作密码和资金帐户密码为甲方预留的重要印鉴,分别作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和资金存取的依据。
(一)甲方持本人身份证、股份账户卡办理资金开户手续。
(二)甲方取款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资金账户卡,有代理人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代理登记卡(或委托公证书)、委托人的股份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三)甲方的资金存取可通过乙方的资金柜台办理,也可通过乙方的银证转账系统办理。
(四)甲方的现金取款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取款规定执行。
(五)甲方支票存入的资金,必须通过支票取出。
第四条 转让委托申报
(一)股份转让采用集合竞价方式进行,甲方可在股份转让日的申报时间内通过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转让股份的委托申报。
(二)甲方可采用柜台委托、终端自助委托、远程终端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以及其他委托方式。甲方通过各种委托方式下达的报价指令在当日有效。
(三)乙方不受理甲方全权委托。
(四)柜台委托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划拔)凭证为准。甲方通过自助形式下达的指令一律以乙方的电脑资料为准,其中判定甲方是否下达委托转让的指令及指令的内容,以乙方打印的用户委托报告书为准。
(五)甲方通过自助方式下达指令时,必须按照乙方有关的《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操作。若甲方违反上述说明,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务必注意密码的使用与保密。凡使用其密码下达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有义务对转让的股份建立股份集中托管库,为甲方设立股份明细帐,对甲方的股份进行妥善管理。
(八)甲方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
第五条 配对成交
(一)转让日申报时间内接受的所有转让申报采用一次性集中配对的竞价方式。
(二)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依次是:
1.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能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2.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价位:高于该价位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位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该价位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的申报全部成交。
3.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离上一个转让日成交价最近的价位作为转让价。
(三)经股份转让系统主机配对后,转让即告成交。
(四)集合竞价结束后,股份转让系统通过通信系统将转让数据即时发送至乙方所属营业部,内容包括:营业网点编码、合同序号、甲方股份帐户卡号、股份编码、转让数量、转让价格等。
甲方对下达指令达成的股份转让结果有进行交收的义务。甲方可查询其指令的操作结果(含资金划拨和股份转让交割的结果)。甲方查询或交割应在指令下达的t+1日营业时间内进行。如有异议,应在t+l日营业时间内提出,否则,乙方视同甲方默认转让结果,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七条 免责条款
甲方充分认识到股份转让的风险,并同意乙方在下列的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甲方在股份转让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诸如通讯、电脑故障等不可预测的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的转让股份帐户、资金帐户和银行储蓄帐户之一项或多项,发生挂失、销户、被依法冻结或银行储蓄帐户更改支取方式致使甲方无法下达或传送指令;
(三)因乙方或联网银行电脑系统出现故障,结算资金和帐务出现差错,乙方有权对发生错误的帐户进行冲帐处理并追讨有关资金
(四)甲方下达的指令违反本协议规定、《试点办法》和自助委托系统使用说明等,从而使发出的指令成为无效指令;
(五)由于甲方本人的资金帐户、银行储蓄帐户资金余额不足以及转让股份余额不足等原因致使下达的指令为无效指令;
(六)甲方当日提款额超过乙方规定的预约取款限制;
(七)甲方指令送达时间超过乙方的营业时间;
第八条 股份转让的暂停、恢复和终止
乙方有权根据“办法”的规定,暂停、恢复和终止股份转让。
乙方作出暂停、恢复和终止股份转让时,应当在乙方网站和营业网点予以公告。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除经甲方同意,或其他法律认可机关要求,乙方不得擅自透露甲方的任何资料。
(二)甲方如不能亲自下达股份的转让指令,可授权代理人进行操作,其代理人的资格须经乙方确认。甲方授权代理人的行为视同甲方本人行为。
(三)甲方的股份帐户、资金帐户一旦遗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帐户被他人使用。甲方应委托乙方代理其补办股份帐户。帐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帐户和相关凭据在乙方处办理股份和资金的转户手续。
(四)乙方根据《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甲方承诺遵守乙方的收费标准并有义务及时支付。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承诺遵守乙方营业网点有关秩序、安全、环境等规定。
(二)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试点办法》及甲方填写的《开户申请表》均为本协
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主管部门对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作出新的规定和要求的,相关内容应作出修改。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与终止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二)因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办理销户手续并结清托管的股份和资金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