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一、 狠抓绩效考评,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绩效指标是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是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实践中,我们将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具体的绩效指标,以保证绩效指标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和年度工作方向。同时,还将党委班子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确保了绩效考评更加符合新疆实际。为发挥绩效指标的约束和导向作用,每月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传至绩效管理系统,系统会根据指标的完成时限亮黄灯或红灯进行提醒督促,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有效监管和有序推进。年底,我们运用绩效管理系统,调阅每项绩效指标的验证资料,对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网上审核,对部分涉密指标和网上评阅不能说明核实的指标资料进行现场核验,确保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年度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确保了年度工作的圆满完成。
自治区绩效办注重绩效指标的过程管理,将效能监察结果列入各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实行扣分制,通过实时数据采集,定期察访核验,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践中,我们围绕提高效能监察的质量和水平,从全社会各阶层选聘100名效能监督员,在对口援疆19个省市前方指挥部、内地驻疆大企业、自治区重点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了50个效能监测点,采取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电话咨询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州市和自治区政府机关及其服务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同时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效能效率为重点,每季度对自治区政府机关开展集中监察,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纠错。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做法,使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更加紧密地结合,有效提升了效能监察的覆盖面。在此基础上,针对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察访核验,了解和督促各项民生工程的牵头落实单位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机制,促进了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
三、开展公众评议,通过问政于民提升群众满意程度
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不仅是政府自身管理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监督政府的现实需要。实践中,我们把公众评议纳入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中,坚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绩效管理的根本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人民群众满意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11年以来,组织自治区“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负责人、各地州市领导和基层干部,分两批对自治区经济领域部分厅局单位作风效能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度”低的9个处室予以通报批评,12个处室负责人被诫勉谈话,反映问题集中的6个处室负责人被免职。2012年以来,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的制度和方案,修改完善测评样本框,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先后对各地州市和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关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大部分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单位审批件办结时限缩减30%以上,即办件首日办结率接近100%,受到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依法行政向更深层次推进。
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违反效能建设案件,认真纠正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我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一大特色。实践中,我们充分发挥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办的助推作用,严格实施行政问责,有效整治了政府机关“懒、散、庸、拖、奢”问题。2011年以来,自治区效能投诉中心共接受群众投诉三千多件,其中效能投诉340余件,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办理、回复、解答群众有关涉法涉诉、各类咨询类问题800余件,全区共有201名行政机关公务员因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行政问责,有效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3年多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4起严重违反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和党纪政纪的案件,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14名机关工作人员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乱作为、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行政问责制的施行,把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的有关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评定依据之一,有效促进了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开展电子监察,运用科技手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推进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加行政服务工作透明度、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实践中,我们会同法制、编制、财政等部门对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了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本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划》,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实施步骤、建设内容、资金预算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组成考察组赴内地3省市考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提出了自治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系统目前以行政审批、绩效考评、民生实事工程察访核验、效能投诉、援疆项目监督检查、法制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等子系统为支撑的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已进入建设阶段。目前,正分期、分批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力争3年内实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互联互通,实现对行政权力、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网上监督,届时将进一步促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督检查工作。
通过3年多的实践,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已深入人心,绩效管理理念自下而上形成,绩效管理与考评体系构建完成,机关作风和履职效率明显提升,成为了推动工作、提升效率、改进作风的助推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