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现代化建设,加快发展步伐,保障信息沟通,有关指令、精神、部署的及时性,达到相互协调,政令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
第三条 例会和公司领导决定召开的会议,如总经理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等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安排。以公司名义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参加的专业会议,综合管理部协同其他专门部门组织安排。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在收到会议通知后,及时准确地把会议时间、地点、主题通知与会人员。特殊情况及时请示相关领导。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协同后勤人员,做好会议室的会议准备工作和会议接待工作。大型会议需要做好会议安保工作。
第六条 严格会议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准时到会,不得中途离开。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第七条 会议要听取不同意见,与会者要严肃认真对待会议议题,要议而有决,达到集中统一。特殊问题、难点问题可适当搁置下次会议或会后商讨解决。
第八条 相关人员在收到会议通知后要严格认真的准备会议。
第九条 开会期间,特别是有人发言时,应把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关机状态。
第十条 会议由综合管理部秘书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并妥善保存记录本,定期归档备查。重要会议要制作音频或视频文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的决策机构。主要包括:公司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重大决策、重大投资或项目、重要合同、规章制度、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和变动、员工福利待遇、安全、生产、供销、财务等及临时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协商会议等。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和会议特别要求参加的人员。会议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记录。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后由综合管理部整理会议内容,视情况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会议纪要,督促各相关单位执行。
第十四条 中层干部会议向下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安排落实执行措施,向上反映日常经营情况、临时出现问题等,是公司日常运作的纽带机构。
第十五条 中高层干部会议由总经理,或者相关副总经理主持,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秘书做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中层干部议会后视实际情况,需要形成文件下发的由综合管理部整理,起草、印发,并负责检查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甘肃金远煤业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