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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4-01-15 11:26:25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本文共10382字]

第一篇: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014年8月15日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八个禁止”“52不准”的规定,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一)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没有以 1

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没有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也没有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没有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个人没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也没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发生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没有存私放公款,没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没有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没有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没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没有在干部考察工作

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没有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没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没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五)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没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收受对方财物;没有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没有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配偶、子女没有从事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没有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没有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没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没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没有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没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

各类庆典活动。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

(七)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没有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没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没有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没有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八)没有发生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没有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没有虚报工作业绩;没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没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没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没有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总体上说,我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要求,对个人、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是严格的,但由于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我觉得自身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平时工作中陷于具体事务多,学习、思考、研究不够,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上,宏观、深层次地思考、研究一些问题不够,对有关制度的落实抓的不够,对一些不良现象,批评教育多,硬起手腕处理少等等。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再接再厉,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八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局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 ……此处隐藏5985个字……“一支笔”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及财经纪律,用《州供销社机关财会管理办法》制度管好用好财和物;(2)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14〕333号)文件;采取“下检一级、分工负责、统一评价”原则;检查督促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安监局开展安全经营管理,制度《西双版纳社联烟花爆竹有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结合全州供销系统《廉政准则》征求意见调查活动,主要做好如下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作风,不断增强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运行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党风廉政,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注重规范,狠抓落实。继续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发挥好“公开”这块阵地作用。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每年由分管领导做1-2次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三是班子成员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沟通,齐心协力,找准核心、凝聚人心、坚定信心,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遵。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制度,合法合规开支,管好用好供销社社有资产,加大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不违纪、违规、违法开支。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州供销社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对照《廉政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不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找出本单位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到工作环境风清气正,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第五篇:《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xxxxx《廉政准则》执行情况

自查报告

xxxx纪委:

根据xxxx[2014]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有关自查情况如下:

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1、熟知《廉政准则》。从2014年初《廉政准则》颁布以来,我局集中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原文,细研《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熟知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廉洁从政8个没有和52个不准之规定,充分理解《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方法。同时,局全体人员签署了《廉政承诺书》,对坚决贯彻《廉政准则》作出了庄严承诺。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把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与贯彻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与执行审计署“八不准”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内部管理、审计业务管理结合起来,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审计干部政治素养,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2、认真算好廉政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以“四个一”为抓手,紧贴审计人员工作岗位特点,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地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一是上好一堂廉政

教育课,从“算好廉政账”的意义、如何算账以及怎样做“高尚、诚信、廉洁”的审计人,引经据典进行了全方位的阐述,耐人深思;二是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局人员观看了《守住人生底线,自觉拒腐防变》,以案说纪,以案为鉴;三是阅读一本廉政读物,审计人员人手一本《人生核算》,细细研读;四是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位审计人员认认真真细算了“道德账”、“经济账”、“诚信账”,发自肺腑的表达了要做“高尚、诚信、廉洁”审计人的理想信念。

3、完善《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和长效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岗位廉政教育活动,根据县纪委相关要求,我局认真梳理工作岗位,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把局领导干部和固定资产投资中心的工作人员作为教育重点对象。在明确岗位权责的基础上,对照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查、同事互查、组织帮查和面向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等方式,从最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入手,全面查找权力运行运程中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风险的制度性举措,科学编制规范权力运行的流程,形成每个岗位的廉政行为规范。我局对照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对每一项审计法规进行了细化梳理,根据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情况,重新修订并出台了《xxxx机关管理制度》、《xxxx局

业务管理制度》2本工作手册,供审计人员随时学习、参考、运用。

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局领导班子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认真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回顾自身在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认真对照8个禁止、52个不准、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二是多层次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局坚持把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作为征求意见、找准问题的有效手段,作为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重要途径,坚持“以人为善,坦诚相待,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原则,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围绕本单位和自身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的思路、措施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情况,对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本单位工作科学发展等进行沟通。三是广纳意见,找准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 “八个禁止”、“52个不准”情况如下:

1、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

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3、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4、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5、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6、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没有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主题词:廉政准则自查报告

xxxxxx办公室2014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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