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再次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一年来,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继续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2014年,受理诉讼、执行案件2134件,审、执结2114件。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427件(含旧存7件),审结1423件,结案率为99.71%。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07件(含旧存41件),执结691件,执结率为97.74%。
1、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我要求刑事审判人员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自1987年起结案率连续19年保持100%,连续19年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案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放人。对一些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其他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对刑事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辩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宣传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选派10名审判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官深入社区、居委会,支持、指导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本县一些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媒体公开报道,以案说法,以案普法。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8条,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2、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我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此文来源于 和“三年翻番,五年崛起”的目标,结合“环境建设年”活动,运用审判职能,大力支持我县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重点抓好社会矛盾较为集中、纠纷较易激化的案件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力争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执行工作,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我和党组一班人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具体意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采取十项具体措施,加强执行工作。要求执行人员努力树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以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相结合重塑执行程序。并努力改进执行方法,用足用活执行的各项措施,在充分做好执行预案的前提下,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努力提高执结率,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益。继续落实和完善执行工作联络制度,把执行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法庭,推动了执行工作进一步发展。开展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强对征收社会抚育费、农业税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有力地促进计划生育、农村税费改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强告诉、申诉和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立案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和假日法庭服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推行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规范健全告诉申诉制度,对当事人的起诉一律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当日立案率达到了95%以上。加强文明接访工作,积极改善接访环境,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97件(人)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等诉讼案件,依法为其办理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手续。2014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80余件,司法救济总额7万余元。努力树立“依法纠错”的新理念,对符合再审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并对应当改判的案件予以改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从而维护裁判结论的公信力和既判力,树立司法权威。
(二)积极推进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我和院党组一班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改革措施,使之更加符合司法的本质、特点和规律。
1、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审判方式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组织对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行
第二篇:2014年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
2014年,在+++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市高院的监督指导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率先垂范,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辜负党的希望和人民的重托。
下面,我就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法院工作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自己作为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深知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为此,自己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并注重在学习实效上下工夫。通过学习,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敏锐性有了新的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进一步解放。我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社会深度转型时期,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人民法院自身改革、建设、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为此,我自觉做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在科学决策方面始终牢牢把握住思想动向、改革导向和办案方向,把法院工作牢牢铆在党的事业上,以自身清醒的思维、坚定的信念、扎实的工作去影响干警,带好队伍。
二、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
一年来,我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保增长、渡难关、
上水平”的 ……此处隐藏18489个字……,切实保障农民、城市居民和下岗职工等的基本权利。如在烟厂破产案中,我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到省烟草专卖局补助资金57万元,解决了安置职工中的房改遗留问题。在处理“9·27”沉船事故中,我带领干警顶风冒雨,深入遇难者家中,悉心做好安抚工作,夜以继日组织起草理赔方案,并抽调干警组成法规宣讲团深入各乡镇,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了赔偿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司法救助,扶弱济困。实施司法救助,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2014年以来我亲自批示予以实施司法救助案件 102件,减、免、缓诉讼费26.8万元;同时,全院干警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先后为“9·27”、下河街困难群众、银汉镇失学儿童等捐赠现金10240元、衣物97件。下河街居民向长欣在我们的帮扶下脱贫致富,还特地向法院送来了锦旗。
(三)化解矛盾,注重实效。审判实践中有相当数量的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裁判可能没有错,但群众的实际问题并没有解决。对此类纠纷,我倡导“化解矛盾,注重实效,维护和谐”。 一是强化诉讼调解及执行和解工作。提出了“加大人民调解力度,规范诉讼调解程序,量化考核调解结案率”的调解工作思路,并亲自组织和参与了祝宏联与xx县稽征所之间的行政侵权赔偿、母福林与金溪镇政府之间的私贷公用借款等疑难典型案件的调解工作,使这些长达数年的纠纷得到了(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化解,当事人息诉息访,还特地给我们写来了感谢信。二是悉心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成立了由我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一杯水、一张凳、一句暖心话”的“三个一”活动,推出的信访首问责任制、院长巡回接待制和上访申诉听证制,先后得到了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与推广。对群众的一些重要来信亲自阅批督办,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2014年以来,共处理群众来信135件(次),来访689人(次),其中本人直接阅批督办群众来信86件,接待群众来访 286人(次)。
五、接受监督,当好公仆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是落实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作为法院院长,在履职中我始终把审判权与执行权的行使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一)报告工作,接受评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听证及现场监督执行。实事求是地向“人代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及房地产、企业破产、刑事案件等专项审判工作,指派各部门负责人(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认真旁听分组讨论,主动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认真接受评议,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人代会”文件,贯彻“人代会”决议。
(二)落实意见和个案监督。我们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实行专人办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人大常委会批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反映的案件问题,坚持亲自阅看,亲自督办,对部分重大案件,还亲自带领法官直接向县人大领导汇报,或与代表进行沟通。2014年以来,我院及时办理人大领导批示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20余件,落实个案监督13件。
(三)拓宽监督渠道,增强审判透明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拔,并于今年4月28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1名,聘请了司法廉政监督员12名。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在院内显眼位置设置了审务公开栏、公告栏和举报箱,将院领导及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职责、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官不得有的行为、诉讼风险提示、裁判文书等向社会公示。认真执行公开开庭和公民旁听制度,推行涉讼事项明示制度,要求审判人员加强审判中的释明与审判后的释法工作,对开庭日期变更、延期审理原因、裁判文书所援引法条等问题,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使操作透明化,审判阳光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及代表,两年多来,我和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团结拼搏,艰苦奋斗,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大幅提升。2014年以来,我院集体和个人先后荣获上级法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各种表彰三十余项,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书写的感谢信六十余件。其中2014年市中院特为我院集体记三等功一次,本人也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市中院、县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并受到市中院嘉奖一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然自己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县委、县人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一是平时忙于日常事务,对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坚持得不够好,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每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措施不够多,有时工作方法显得(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急躁。三是研究探索审判管理的科学运作机制不深入,致使部分案件的审判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不够高,少数案件的办案周期偏长,提高审判质量和解决“执行难”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四是我院现有物质装备比较落后,债务比较沉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面对这些困难,有畏难情绪,因而在工作节奏上不够大胆,开拓精神不够强。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将以积极诚恳的态度,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加强自我学习和党性修养,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法律水平。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提高自身的领导才能和科学决策能力。三是以身作则,作好表率,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法院的活动,丰富学习载体,严明审判纪律和作风,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四是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符合审判规律的管理(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机制,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五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措施,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增强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构建社会和谐的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参加述职评议,对我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我诚恳地希望大家对我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一定虚心接受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不断丰富自己的司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争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院长,为创建平安xx、正气xx、和谐xx做出自己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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