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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蛋贼读后感

时间:2024-02-12 00:09:20
偷蛋贼读后感[本文共5014字]

第一篇:偷蛋贼读后感

偷蛋贼读后感

这本《偷蛋贼》是从图书馆借回来的。看名字应该是偷了蛋的贼。这本书是一本大开本的绘本书,以比较多的黑色呈现给读者,封面上的鸡们正在打瞌睡,显得波澜不惊,跟<偷蛋贼>的书名有点不相符合。

故事是这样的:好多只母鸡正在集体孵小鸡;卡罗莉的第一个蛋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因为卧的时间太久,卡罗莉的四肢都僵硬了。她使劲儿舒展了翘膀和双腿。长长地呼一口气,其中母鸡佩奇已经好久没有动一下了。它站起来伸展一下身体,就在这时它发现一个爪子偷走了它的一个蛋。

所有的母鸡都愤怒了!公鸡们怎么都不见了?黄狗和卡罗莉问了野猪,野猪十分恼火,他根本没有爪子。

他们又找到狐狸,狐狸的爪子是黑色的,也不是。他们又去找了獾,松鼠鼬鼠还有海狸,都不是,连水里水獭都不是偷蛋贼,

连猫头鹰也被怀疑了。猫头鹰好心的劝母鸡重新生一个蛋。

这吐,垃圾桶里传来一阵可怕的声音,谁在里面?大爪子,灰爪子,就是他,真的就是他偷了蛋。故事的转折在这里,原来浣熊把小鸡当儿子了。浣熊和小鸡一家成为了好朋友,许多只小鸡都在浣熊的身上跳上跳下,一派详和的气氛。那里还有什么<偷蛋贼>的影子。

最后大家成了好朋友,浣熊还帮忙照顾小鸡们。在问题没有弄清楚之前,还是不要先下结论!

故事通过对各种动物爪子的描述,使孩子了解了不同的动物所拥有的爪子是不一样的。有尖锐的爪子,有扁平的爪子,有带蹼的爪子,有短小的爪子等等。乖乖(请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很认真的在区分那个爪子是那个动物的,读了几遍之后,乖乖已经能对号入坐了。

浣熊和小鸡一家成为了好朋友,许多只小鸡都在浣熊的身上跳上跳下,一派详和的气氛。那里还有什么<偷蛋贼>的影子。

这本书通过这样的独特的表达方式,使孩子了解了小鸡的出生,需要的条件,动物们由于不同的生活环境,具有各种各样的爪子,是一本不错的书。

第二篇:《偷书贼》读后感

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在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们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他们最大帮助的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是书中给他们的爱。或者应该说,是书让他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爱。

第三篇:《偷书贼》读后感

《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松江一中 高一(3)

第四篇:《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四(1)班陈锦铭

指导老师:项恒鹏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广东广州白云区白云区黄石街广外大附小四年级:陈锦铭

第五篇:偷书贼读后感

偷书贼读后感

你听过死神为人类讲的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这本书一开始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这是一个特殊的故事,这是一个如此动人的故事,故事的讲述者是死神。一定很意外吧,我也一样。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书中的死神更具人性化,他的内心也充满了无奈,看见人们一个个死去,他带走的不仅仅是人类的灵魂,还有欢声笑语,悲欢离和,我想当他从莉赛尔身边带走她的弟弟的时候,当他带走莉赛尔的养父母,当他带走莉赛尔最好的朋友鲁迪的时候,他一定也心存不忍,却有无可奈何。1939年的德国,一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她的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可她的弟弟却在途中不幸死了。而在弟弟冷清的葬礼中,莉赛尔十分意外得到她的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她的不容易不平凡的一生中,这将是14本为她带来无限安慰的书之一。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打上了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大概也死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艰辛地寻找一个个小小的裂缝并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莉赛尔在开始了她的阅读旅程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的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www.)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而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后悔去当死神这个让人惧怕却永远无法摆脱的职业。这是一个残忍的职业。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汉密尔街上只有莉塞尔活了下来。小小的莉塞尔,要靠什么去支撑她什么都没有了的,一片蛮荒的人生?她十三岁那年的那些人和事,在发生的时候并不知道,它会滋养一个被遗弃的女孩一生的回忆吧?总有一些柔软的生命之花,只绽放过一次,却温暖了一生。 “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 正像温柔的死神这样说鲁迪一样。偷书贼,这样一本絮叨的故事,打动了我,让我泪流满面。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扞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文字在这个时代似乎失去了力量。故做幽默轻松的文字很多,把历史拿来戏说,却使人看过就忘。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结构复杂,故弄玄虚,却使人昏昏欲睡。卖弄情绪的文字更多,看起来很酷,却一无是处。真正能抚慰人心的,使人心觉得妥帖的文字,其实,绝不需要雕琢,只要从灵魂深处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

最后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感慨,“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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